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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级法律专、本科自考独立办班招生简章
主考大学介绍:华南师范大学是国家“211工程”大学, 该校以校风严谨、师资雄厚、教育教学质量上乘而驰名海内外。华南师范大学恪守艰苦奋斗、严谨治学、求实创新、为人师表的校训,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,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坚持以教学科研为中心,坚持以教师教育为优势,坚持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相结合,积极构建现代化、开放式、综合性的办学体。
开设的必要性: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,社会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。法律行业必将成为我国最热门的行业之一。特别是自 2001 年起,我国首次实行司法制度统一考试,更加促成全国学习法律的热潮。面对激烈的社会竞争,拥有高水准学历品牌化、高标准法律专业化和高素质能力综合化,从而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,无疑是当代有志者强有力的内涵。华泰教育培训中心为满足我市众多有志者的需求,经省考委方批准,开办由华南师范大学主考的法律大专自考独立办班。
一、培养目标 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,熟悉我国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,能在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,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审判机关、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本专业学员通过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,接受法律思维和法律实务的专业训练,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学思维方式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。
二、报读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不受性别、年龄、户口、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,均可报读。报读本科需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在读大专(免试入学,国家承认学历)。
三、学习形式与考试 免试入学,业余学习,每学期学习三至四门课程,每年1、4、7、10月在东莞市参加自考小考班考试,及格科目由省考试中心发给单科合格证,不及格科目可重考、免费重读。
四、教材与师资 使用广东省考试中心指定教材及辅导资料,所有课程均由华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选派优秀讲师、副教授及教授任教。
五、毕业待遇 全部课程考试合格,由省考委及华南师范大学颁发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学历,在招干、公务员招考、晋级等方面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。
六、报名方法 1、 报名时持身份证复印件1份,2张小一寸免冠彩照,填写报名表及缴纳学费。
2、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招生简章。
八、开学时间 即日起接受报名,额满为止。办公时间: 9:00-21:00(节假日照常办公)
九、上课及报名地点
十、上课时间 周末和晚上。
十一、招生名额 专科:120人。
十二、课程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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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 |
课程设置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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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
专科 |
必考: 1、邓小平理论概论2、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3、大学语文(本科)4、法理学(一)5、宪法学(一)6、行政法学7、刑法学8、刑事诉讼法学9、民法学10、民事诉讼法学11、普通逻辑12、经济法概论13、国际法14、中国法制史 |
必考课14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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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
本科 |
必考: 1、毛泽东思想概论 2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3、英语(二) 4、中国法律思想史 5、法律文书写作6、外国法制史7、国际私法8、国际经济法概论9、知识产权法 10、婚姻家庭法(一)11、合同法12、公司法13、劳动法14、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 15、毕业论文(不计学分)
加考:16、宪法学(一)17、刑法学18、法理学 ( 一) 19、民法学20、民事诉讼法
选考:21、金融法(一)22、公证与律师制度 23、房地产法24、证据法学 |
① 法律、经济法学、行政法学、律师专业专科毕业生直接报考本专业,监所管理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 20;② 其他专业专科 ( 或以上 ) 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16至20五科;③ 不考英语(二)须选考21—2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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